备案,是指不动产权利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经审查后确认不动产权利的效力并予以登记的一种法律行为。备案后,不动产的权利归属、状态、变动情况等信息将被录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并对外公开。
法院查封,是指法院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债务人未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或和解协议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时,对其依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财产实施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查封后,被查封的财产禁止转让、出售、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房子备案了并不代表它具有不受法院查封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规定,法院对依法应当受强制执行的财产,有权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或变卖。也就是说,即使房子已经备案,法院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仍然有权对其进行查封。
房子备案后被法院查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房子备案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如果房子备案后被法院查封,债务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房子备案了并不意味着不受法院查封的效力。法院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对债务人的房子进行查封。但债务人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应对被查封的情况,包括主动履行债务、申请解除查封、异议或执行异议之诉、申请破产等。在进行具体操作时,债务人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得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