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房产纠纷能财产保全吗
发布时间:2024-05-20 04:00
  |  
阅读量:

房产纠纷能财产保全吗

什么是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指因房地产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利益而产生的纷争,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物权纠纷等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指人民法院为防止一方当事人转移、变卖、毁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争议财产,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判决得以执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房产纠纷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之一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对涉案的财产进行保全:

  • 有证据证明有转移、变卖、毁损或者隐匿财产行为的危险
  • 被告下落不明或逃匿
  • 被告拒不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的
  • 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

在房产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对争议房屋进行财产保全,以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变卖、毁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争议房屋,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判决得以执行。

如何申请房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房产保全,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 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 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 争议房屋的具体情况
  • 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
  • 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具体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驳回申请。

房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人民法院裁定对房产进行财产保全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 查封、冻结、扣押、变卖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
  • 禁止被申请人处分涉案房屋
  • 指定管理人管理涉案房屋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通知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被申请人认为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当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房产保全需要注意的事项

申请房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及时,不能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提出
  •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指定具体的对象和范围,不能笼统或含糊不清
  • 人民法院裁定房产保全后,当事人应当主动配合执行
  •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后,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人民法院采取房产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例如房地产登记部门

解除房产保全

人民法院裁定房产保全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 诉讼被撤回或者被依法终止
  •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 申请人自行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 人民法院认为维持财产保全措施的必要性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