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恶意转移、隐匿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包括冻结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等。其中,查流水是财产保全中常见的一项措施,可以帮助法院了解当事人的资金往来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法院执行财产保全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法院将对当事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流水查询。查询时限一般为6个月以内,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2个月。
需要延长查流水时限的情形包括:
在上述特殊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作出是否延长查流水时限的决定。
对于离婚财产保全,银行流水查询的范围主要包括:
1. 时间范围:一般为查询申请作出前6-12个月的流水,但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查询时限。
2. 账户范围:包括当事人的个人账户、夫妻共同账户以及当事人名下与诉讼标的物相关的账户。
3. 交易类型:查询所有资金流入流出交易记录,包括转账、消费、提现、存款等。
财产保全查流水的主要目的是:
对于财产保全查流水,当事人应当配合法院的查询,提供真实完整的流水信息。如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由法院审查核实。
当事人恶意转移或隐匿财产可能导致以下法律后果:
因此,当事人在离婚财产保全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配合法院的工作,避免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等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