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吴江区人民法院公告拍卖房产须知》,现吴江区人民法院拟对下列已查封的房产进行解除查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序号 | 房产坐落 | 房产幢号、单元号 | 房产性质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1 | 吴江区xxx街道xxx小区 | 1#楼502室 | 住宅 | 120.00 |
| 2 | 吴江区xxx镇xxx村 | 3幢601室 | 住宅 | 90.00 |
| 3 | 吴江区xxx街道xxx商厦 | 2#楼505室 | 商铺 | 150.00 |
本公告所列房产均已债务清偿完毕,符合解除查封的条件。
凡对本公告所列房产享有合法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向吴江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解除相关房产的查封。
地址:吴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电话:0512-xxxxxx
为确保您的权益,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将依法解除查封,届时您将丧失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