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账户是司法实践中常用的保全措施,但冻结时间的长短会对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解除法院冻结账户作出最新规定。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解除冻结账户的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根据以下理由申请解除冻结账户:
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相关材料,并根据以下原则决定是否解除冻结:
执行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被执行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作出不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可以申请复议。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解除冻结账户后,应承担以下责任:
除了上述规定外,《规定》还对以下内容作出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新规定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提出解除冻结账户的申请,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