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
保全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是当事人针对同一标的物,在解除保全后再次申请法院实施保全的一种法律行为。
一、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全与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新的保全申请人申请;
有新的保全需要;
li>有防止被保全财产被转移、变卖、隐匿或者毁损的必要;
提供担保,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的程序
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的程序如下:
书面申请。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再次保全的理由和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审查受理。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保全措施。法院受理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及证据,决定是否对被保全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发出保全裁定书。
送达执行。法院做出保全裁定后,将保全裁定书送达被保全财产的执行人,由执行人按裁定书的要求执行保全措施。
三、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的注意事项
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提供充分证据。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再次保全的必要性,如被保全财产存在转移、变卖、隐匿或者毁损的风险等。
提供担保。申请人应依法提供相应的担保,以确保不因再次保全给被保全财产权利人造成损失。
承担相应责任。申请人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再次保全给被保全财产权利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的适用范围
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被保全财产在原保全期间内没有解除危险,且申请人能够提供新的证据证明该危险在保全解除后仍然存在时;
被保全财产在原保全期间内被依法执行或变现,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需要再次保全时;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需要再次保全的情况。
五、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的法律实践
实践中,法院对于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的审查比较严格。法院会根据保全的必要性、申请人的担保能力以及是否会给被保全财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等因素综合考量,决定是否准予再次保全。
申请人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的,应当注意收集充分的证据,并依法提供担保,以提高申请成功的概率。
六、申请解封后再次保全的案例
案例1:原告与被告因借贷纠纷发生诉讼,法院对被告名下的房产进行了保全。诉讼期间,被告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法院准予其申请。原告在保全解除后发现被告有转移财产的迹象,遂再次申请法院对该房产实施保全。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再次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做出保全裁定书,对被告名下的房产再次实施保全。
案例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合同纠纷发生仲裁,仲裁庭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在仲裁裁决生效后,申请人将仲裁裁决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已变卖,遂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新购置的财产再次实施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