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执行人处置其财产,从而确保判决能够执行的一项措施。保全措施主要包括财产冻结、搜查扣押和责令提供担保等。
部分冻结保全是指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仅冻结被执行人部分财产的一种保全措施。与全面冻结保全相比,部分冻结保全在保护申请人利益的同时,兼顾了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部分冻结保全适用于以下情形:
申请部分冻结保全,应当依照下列程序:
部分冻结保全的执行,应当由法院依法委托有关部门执行。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冻结,并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
部分冻结保全可以根据以下情形解除:
在《张某诉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支付货款100万元。法院受理案件后,原告张某申请对被告李某名下的财产实施保全。根据调查,被告李某名下有价值约200万元的房产和价值约50万元的存款。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张某申请保全的数额超过被告李某全部财产价值,且被告李某家庭人口较多,基本生活需要较多,因此部分冻结被告李某名下价值120万元的房产和价值30万元的存款,其余部分予以解除冻结。
部分冻结保全制度,既能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其财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兼顾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生产经营。申请人应当充分利用该制度,在需要时及时申请部分冻结保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