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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维护胜诉权益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或者毁损其财产,避免胜诉判决无法执行,而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灞桥法院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积极采取保全措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下列情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种类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财产保全措施,主要包括:
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下列材料:
财产保全审查
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后,人民法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有无保全的必要性,申请的保全措施是否适当。审查通过后,人民法院将作出财产保全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执行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裁定作出后,人民法院将委托相关单位或人员执行保全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保全措施的种类采取冻结存款、查封扣押财产、限制处分等手段,严防被执行人转移、变卖或者毁损其财产。
解除财产保全
在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解除财产保全应当作出裁定,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有关单位。
灞桥法院财产保全:高效有力,保障稳定
灞桥法院始终高度重视财产保全工作,建立了完善的保全流程体系,不断加强与金融机构、不动产管理部门、交警部门等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2023年,灞桥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申请1200余件,成功冻结存款6000余万元,查封、扣押车辆300余辆,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彰显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灞桥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如有财产保全方面的疑问或需求,欢迎致电灞桥法院财产保全电话:029-86781234,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