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是法院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保障债权人利益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然而,并非所有财产都可被法院冻结,有些财产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法院不能对其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不得被法院冻结:
如住宅、衣物、食品、燃料等。
如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低保金等。
用于治病、康复的费用及赔偿精神损害或身体损害的款项。
用于贫困学生就学而发放的贷款。
但以该住宅抵押的除外。不过,以家庭唯一住房作抵押的,在执行时需要严格限制,如执行法院在执行中要留给被执行人一家维持生活必要的居住面积。
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但以该财产抵押的除外。
如有形资产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是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即从发货人交运后至到达收货人之前,未交付收货人的处置中的货物,包括一般货物、集装箱中的货物、航空货物等。
如火车、飞机、轮船等。但是,如上述物品系被执行人的共有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如因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不宜冻结的财产。是否为不宜冻结的财产,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在以下情形下,上述财产可以被法院冻结:
债权人申请冻结财产,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债权凭证、执行依据等。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冻结条件的,方可作出冻结裁定。
在以下情形下,法院应当解除对财产的冻结:
对于违法冻结财产的,相关责任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法院不能冻结的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以保障被执行人维持基本生活和继续生产经营的权利。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债权人应当注意上述规定,避免因违法冻结财产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或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