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住所地/营业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姓名/单位名称
住所地/营业地址
三、债权依据
申请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依据包括合同、借条、判决书、裁定书等。
四、被保全债权金额
申请人申请保全的债权金额,应明确具体数额和利息。
五、保全措施**
申请人请求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如冻结存款、查封财产、扣押货物等。
六、保全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应详细陈述保全事实,并说明对债权的保全具有必要性,如债务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
七、保全标的**
申请人应明确指出请求保全的具体财产或权利,如房屋、车辆、存款等。
八、保全期限
申请人请求保全的期限,一般为诉讼期间或执行期间。
九、其他事项
申请人可提出其他请求,如申请法院指定财产评估机构、拍卖机构等。
十、证据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债权依据、保全事实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因保全措施导致错误而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注:
1. 债权保全异议申请书应一式两份,一份提交法院,一份留存备查。
2.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书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3. 法院收到债权保全异议申请书后,将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作出是否准许保全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