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财产保全是诉讼中,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由法院依申請人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在逃逸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尤为重要,本文将重点分析逃逸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执行方式以及异议处理。
逃逸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申请逃逸财产保全需满足以下条件:
逃逸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法院裁定冻结财产后,由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
执行方式包括:
被申请人对冻结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申请。法院应及时审查异议,并在7日内作出裁决。异议未被采纳的,被申请人可依法提起复议或上诉。
2022年,某法院审理了一起逃逸案件。受害人小王在交通事故中受重伤,肇事司机逃逸。小王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申请对肇事司机的财产进行保全。法院经审理后,确认肇事司机有转移财产的意图,遂裁定冻结其名下动产和不动产。
逃逸申请财产保全是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可以防止肇事者逃逸后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确保判决得到顺利执行。申请逃逸财产保全时,当事人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务经验,充分准备材料,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在审查申请时,应综合考虑案情、证据及对判决执行的影响,依法作出公正的裁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