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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期间追加担保合同
发布时间:2024-05-23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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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期间追加担保合同

财产保全是一种法院或仲裁机构在民事诉讼中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毁损或出售其财产,以确保日后对判决的执行。在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人可以追加担保合同,以增加担保的效力。

追加担保合同的类型

追加担保合同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 保证担保合同:由第三方为被申请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被申请人在诉讼终结后履行判决。
  2. 质押担保合同:由被申请人将一定价值的财产置于申请人或法院名下,作为担保。若被申请人不履行判决,申请人有权以该财产抵偿损失。

追加担保合同的程序

申请人追加担保合同应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合同草案。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草案并认为合法有效后,即可裁定准予追加。

追加担保合同的效力

追加担保合同一旦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准予,即具有法律效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并有义务保证被申请人在诉讼终结后履行判决。若被申请人不履行判决,担保人应对申请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追加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追加担保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担保人的资信:担保人的资信状况直接影响担保的效力,应仔细审查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
  2. 担保的范围:应明确约定担保的范围,包括担保的标的物、金额或比例。
  3. 担保的期限:应约定担保的期限,通常与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致。
  4. 担保的解除:应约定担保解除的条件,如被申请人提供其他担保、诉訟終結等。

追加担保合同的范本

追加担保合同的范本如下:

担保合同

甲方:(被申请人)

乙方:(申请人)

丙方:(担保人)

为确保乙方在(案号)一案中胜诉判决的执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担保,保证甲方在诉讼终结后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
  2. 担保标的:(具体标的物、金额或比例)
  3. 担保期限:(期限)
  4. 担保解除条件:(具体条件)
  5.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合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

结论

财产保全期间追加担保合同是保障申请人诉讼利益的重要措施。通过追加担保合同,申请人可以进一步提高担保的效力,确保被申请人履行判决,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