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担保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重要作用。近年来,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担保公司面临着风险压力和资金短缺问题,导致业务难以正常开展,甚至面临被查封的风险。担保公司被解封对于促进苏州经济转型升级、稳定金融秩序、保障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至关重要。
《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担保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抵押人和出质人有权请求担保权人返还已收取的财产。”《担保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抵押人和出质人根据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请求返还财产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担保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之日起1年内请求。”
担保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且已经向担保公司支付了担保费或其他费用.
1. 申请书
2. 担保合同
3. 担保合同无效或撤销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4. 其他证明材料
向担保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寄或网上传送.
担保公司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同意返还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返还;拒绝返还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理由.
担保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者拒绝返还,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申请人应当在担保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1年内提出申请。
2. 申请应当提供完整、真实、合法的材料。
3. 担保公司有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4. 担保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并说明理由。
苏州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担保公司解封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担保公司健康发展。例如:
在政府政策支持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背景下,苏州担保公司解封工作将进一步深入推进。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担保公司健康发展,发挥担保公司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未来,苏州担保行业将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