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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后还能调解吗
发布时间:2024-05-23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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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后还能调解吗

导言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较为重要的诉讼保全措施。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后还能不能调解呢?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下列情形之一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 有证据证明有发生诉讼标的被转移、隐匿、毁损或者其他处分的危险的;
  2. 有证据证明败诉方有履行能力但拒绝履行判决或者裁定的;
  3. 有证据证明负有清偿义务的当事人死亡、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无适当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者监护人的;
  4. 人民法院认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损害被保全财产权利,且有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理的。

二、申请财产保全后调解的可能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审查,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审查。

而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在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会立即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申请条件,人民法院将会决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实施保全。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申请调解,但申请调解并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的效力。也就是说,在调解过程中,财产保全措施仍然会继续。

如果当事人在财产保全后达成调解协议,并且调解协议约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将会根据调解协议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三、财产保全解除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1. 申请人未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的;
  2. 保全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申请人未在三十日内提供担保的;
  3. 被保全的财产属于生活必需品且被保全后申请人生活困难的;
  4. 人民法院认为解除财产保全不损害被保全财产权利,且有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理的。
    1. 四、申请财产保全后调解的注意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后调解,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 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充分利用调解的机会解决纠纷;
      • 当事人应当实事求是地协商解决纠纷,避免无理取闹;
      • 如果当事人自行达成调解协议,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并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 如果当事人未能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另行选择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 当事人应当注意调解的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五、结语

    综上所述,申请财产保全后仍可以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财产保全措施仍然继续。如果当事人在财产保全后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将会根据调解协议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后调解应当注意配合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实事求是地协商解决纠纷,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