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复议期限多久**
保全如果未经担保,应当在作出保全裁定的15日内书面通知被申请人,并且应在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书。被申请人收到保全裁定书后,可以申请复议。解除保全复议期限为10日,自收到保全裁定书之日起计算,这一点在《民事诉讼法》中已有明确规定。
复议申请必须用书面方式提交,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可以请求事实错误,也可是程序违法。如果保全申请书在收到裁定书后的5日内未提交,法院将解除裁定。此外,被申请人如果认为保全裁定内容不当,也可以申请复议。
对于被申请人提交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将进行审查。如果认定其理由不成立,将驳回申请,保全措施将继续执行。如认定申请理由成立,法院将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
**保全复议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复议申请不影响保全措施的执行。在复议期间,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或其他情况,继续执行保全措施。若复议裁定解除或变更了保全措施,之前实施的保全措施将被撤销。
如果保全申请人对复议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申请应当在收到复议裁定书后10日内提出。法院将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驳回。再审期间,保全措施继续执行。
综上所述,解除保全复议期限为10日,被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保全裁定书之日起计算提出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将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复议结果作出裁定。如果申请人对复议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