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申请书写作指导
一、申请对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解除保全申请书应当递交至申请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具体而言,针对诉前保全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针对诉中保全申请,则应向正在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申请书内容
解除保全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联系方式以及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 保全措施名称及采取时间:说明申请人曾申请并获准采取的保全措施名称,如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并注明采取保全措施的时间。
- 解除保全请求:明确提出解除保全措施的请求,并说明解除的具体范围(如解除对某项特定财产的查封或冻结)。
- 解除保全理由:详细阐述请求解除保全措施的理由,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或正在履行协议内容。
- 保全措施已达到目的,无需继续维持。
- 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或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继续维持保全措施将产生不合理的损害。
- 有其他法律规定的解除保全理由。
- 证据材料:提供能够证明申请人请求解除保全理由成立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和解协议、履行情况证明等。
- 申请人签名及日期: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三、申请程序
解除保全申请书写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 准备申请书。根据前述内容要求,撰写一份完整的解除保全申请书。
- 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递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并缴纳必要的案件受理费。
- 法院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法院将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
- 法院裁定。人民法院审查通过后,将对解除保全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以裁定书的形式作出是否解除保全措施的决定。
- 执行裁定。如法院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及时向相关执行部门提交裁定书,以便执行人员执行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四、注意事项
在撰写和递交解除保全申请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理由充分性:申请解除保全措施必须具备合理且充分的理由,否则法院难以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 证据齐全性:申请人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解除保全理由成立的充足证据,以加强申请的的说服力。
- 及时提出:解除保全申请应当在必要时及时提出,以免保全措施长期影响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 程序规范性:申请解除保全措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出现申请不当或遗漏导致的后果。
- 保密性:解除保全申请书涉及当事人的敏感信息,应当注意保密,避免在外泄露。
五、范本展示
以下为一份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书范本,仅供参考: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
性别:男
职业:公司职员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小区
联系方式:13900000000
被申请人:李四
性别:女
职业:自由职业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某小区
联系方式:13800000000
**保全措施名称:财产保全**
**采取时间:2022年3月1日**
**解除保全请求: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某某小区房屋的查封措施。**
**解除保全理由:**
我与被申请人已于2023年5月10日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已一次性履行全部和解协议内容,履约证明已附于本申请。现已不存在继续维持查封措施的必要性,请求贵院解除对被申请人上述房屋的查封措施。
**证据材料:**
1. 和解协议原件
2. 履行情况证明原件
申请人签名:张三
日期: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