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或者其他妨碍执行行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查封等措施,以保障申请人(原告)的合法权益。
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应收账款财产保全:
应收账款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应收账款财产保全可以依法解除,解除情形包括:
案例:上海某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上海公司向法院起诉北京公司。在诉讼过程中,上海公司申请对北京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裁定将北京公司的应收账款保全300万元。
评析:本案中,上海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保障自己胜诉后的债权实现。法院在审查后认为,北京公司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遂裁定对北京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财产保全,以维护上海公司的合法权益。
应收账款财产保全是一种有效的诉讼保全措施,能够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当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审查申请时,应当严格把关,防止滥用财产保全措施侵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