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案号:[案件号]
请求事项:解除房屋保全。
事实与理由:
因[原因],申请人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名称]诉讼,要求被告[要求事项]。为防止[房屋名称或地址]被转移、处分或损毁,申请人于[日期]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并经本院裁定准予保全。
现本诉讼已经[判决结果或和解达成],涉案房屋的权属争议已经解决,不存在再采取保全措施的必要性。故申请人特此申请解除对[房屋名称或地址]的房屋保全。
申请人认为:1. 本诉讼已[判决结果或和解达成],涉案房屋的权属争议已经解决,不存在再采取保全措施的必要性。
2. 被申请人具有履行能力,继续保全房屋将对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限制。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本院准予解除对[房屋名称或地址]的房屋保全。
为此,申请人特此申请:1. 解除对[房屋名称或地址]的房屋保全。
2. 本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本院,一份送达被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日期]
附件: 1. [判决书或和解协议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