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指人民法院针对被告的财产采取的措施,以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出售财产,从而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和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申请保全须经人民法院审查准许,方能生效。
保全的种类较多,包括冻结、扣押、查封等,其中冻结是指人民法院责令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被告在该机构内的存款;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被告的特定财产带走;查封是指人民法院禁止被告处分、转移特定财产。申请保全需要明确申请保全的标的物,即拟申请保全的被告财产。
至于申请保全能够保全被告的哪些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可以保全下列财产:
动产是指可以移动的物质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的物质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有价证券是指具有一定价值且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凭证,包括股票、债券等。
财产性权利是指与财产相关的权利,包括:
除了上述财产外,只要该财产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与本案有相关性,人民法院也可以予以保全。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同性质的财产,申请保全的方式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保全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情况。
申请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保全的程序如下:
保全措施一般以书面保全为主,但对于紧急情况,人民法院也可以口头保全,并及时做出书面保全裁定。
在以下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申请保全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综上所述,申请保全可以保全被告的动产、不动产、证券、财产性权利以及其他依法可以保全的财产。在申请保全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全措施可以有效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出售财产,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和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