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司法公正、打击司法腐败,是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对司法领域腐败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防止司法腐败玷污司法公正。近期,山东菏泽一财产保全法官收受贿赂案引发关注。具体案例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1月,山东省菏泽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涉及金额巨大,承办法官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兼任立案庭庭长王某。在审理过程中,王某收受原告委托人的贿赂款人民币300万元,对该案的诉讼保全、证据审查、判决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干预,严重违反司法程序,损害了司法权威。
二、行贿过程
原告委托人李某某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赢得诉讼,李某某通过中间人与被告张某某取得联系,表示愿意支付300万元作为贿赂款,请张某某帮助运作,争取立案并获得有利判决。得知李某某想行贿后,张某某遂将此事告知王某。
三、受贿过程
王某同意了张某某的请求,表示可以帮助李某某打赢官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利用职务便利,违反立案程序,为李某某的案件立案。在诉讼保全阶段,王某违反证据规则,对李某某提交的证据不予审查,直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了被告张某某的银行账户和名下房产。在审判阶段,王某违反审判程序,不公开开庭审理,不听取被告的意见,直接作出对李某某有利的判决。在执行阶段,王某违反执行程序,绕过执行局,指定李某某自行执行判决,导致张某某的财产被强制执行。
四、案件查处
案发后,山东省纪委监委迅速介入调查。经查,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賄賂款共计300万元,其行为严重违纪违法,已构成受贿罪。目前,王某已被留置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五、案件警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司法腐败案件,反映出个别司法人员思想腐败、权力腐败、行为腐败的严重问题。案件的发生对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损害,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司法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反思贪腐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防止司法腐败,保障司法公正,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只有坚持不懈地打击司法腐败,才能确保司法公正,维护法治尊严。司法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