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索债务时,申请财产保全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手段,旨在防止债务人转移或处分其财产,避免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然而,对于"借据"这一证据形式,能否成为申请财产保全的依据,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借据的法律性质
借据是一种记载借款事实的文件,通常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借据的法律性质属于债权凭证,其效力在于证明债权的存在及其内容。
二、借据作为申请财产保全的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借据作为债权凭证,可以作为申请财产保全的证据,但其是否足以成为财产保全的依据,则需满足以下条件:
三、法院对借据的审查
法院在审查借据是否足以作为财产保全依据时,会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四、借据以外的辅助证据
如果借据本身不能充分证明债权的存在或者转移财产的危险,申请人可以提供其他辅助证据,如:
五、法院裁定
法院在审查借据及其辅助证据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定,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申请。若法院认为借据真实有效,债权明确,且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危险,则会准予财产保全申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法院最终驳回申请,申请人需要承担费用。因此,在申请财产保全前,申请人应仔细评估借据的证据效力,必要时咨询律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