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保全措施,由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限制处分或扣押的措施,以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或变卖财产,逃避法律责任。财产保全担保公司是一种担保机构,在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时,提供担保,保证被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不会转移或变卖财产。如果被申请人违反承诺,担保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财产保全**
在诉讼结束或财产保全目的达成时,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解除财产保全力有两种途径:
**法院裁定解除**
当事人申请法院解除财产保全力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法院受理申请后,一般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被申请人陈述意见。经审查,法院认为解除财产保全理由充分,且不损害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则裁定解除财产保全力。
**担保公司解除**
担保公司解除财产保全力的程序相对简单。申请人与担保公司协商达成解除协议,并向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力申请书。法院根据申请书,核实担保公司同意解除,裁定解除财产保全力。
**解除财产保全所需材料**
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力时,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注意:**
1. 申请人应当向法院或者担保公司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以避免申请被驳回或延迟。
2. 解除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有权请求赔偿因财产保全而遭受的损失。
**财产保全担保公司选择**
选择财产保全担保公司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常见问题解答**
Q:财产保全担保公司有哪些风险?
A:财产保全担保公司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Q:解除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有权请求赔偿吗?
A:是的。如果解除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有权向申请人请求赔偿。
Q:解除财产保全后,原财产保全裁定书是否失效?
A:是的。解除财产保全后,原财产保全裁定书自动失效,被申请人对被保全财产享有自由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