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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保险如何写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4-05-2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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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保险如何写裁定书

一、前言

法院查封保险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的保险权益采取的一种強制执行措施。法院查封保险应当依法定程序进行,并制作裁定书。本文将详细阐述法院查封保险裁定书的制作方法,以供参考。

二、查封对象

法院查封保险的查封对象包括:

  • 被执行人名下的寿险
  • 被执行人名下的年金保险
  • 被执行人名下的健康保险
  • 被执行人名下的意外伤害保险
  • 被执行人名下的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保险

三、制作步骤

法院查封保险裁定书的制作步骤如下:

1.立案受理

执行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交的查封保险申请书后,应当立案受理,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2.调查核实

执行法院应当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险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包括保险种类、保单号、保额、受益人等信息。可以采取查询保险公司、向被执行人询问等方式进行调查。

3.作出裁定

执行法院在查明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险情况后,应当作出查封保险裁定书。裁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案号、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信息
  • 查封对象的具体名称、保单号、保额等信息
  • 查封理由和依据
  • 对被执行人、保险公司、受益人的权利义务的说明
  • 裁定生效时间和救济途径

4.送达裁定书

执行法院应当将查封保险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保险公司和受益人。送达方式可以采用邮寄、送达回证、公告等方式。

四、注意事项

在制作法院查封保险裁定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程序合法

查封保险应当依法定程序进行,包括立案受理、调查核实、作出裁定、送达裁定书等步骤。

2.事实清楚

裁定书应当对查封对象的种类、保单号、保额等信息记载清楚,并对查封理由和依据予以详细说明。

3.权利义务明确

裁定书应当明确被执行人、保险公司、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包括保险金支付的暂停、保险合同的继续履行等事项。

4.救济途径明确

裁定书应当载明裁定生效的时间和救济途径,以便当事人依法行使救济权利。

五、范本

以下是法院查封保险裁定书的范本:

[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 本院于**[受理时间]**受理了申请人**[申请人姓名]**申请查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名下保险的案件。本院经审查,查明: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叙述]**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姓名]**名下保险具有经济价值,可以执行。根据**[法律依据]**的规定,且为保障申请人**[申请人姓名]**的合法权益,本院决定查封**[被申请人姓名]**名下的下列保险: **查封保险对象** 1. **保险名称:** 2. **保单号:** 3. **保额:** 上述保险的保险金支付暂时中止。在保险合同履行期内,**[被申请人姓名]**不得退保、解除合同。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名称]**、保险受益人**[受益人姓名]**应当自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按照本裁定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本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上诉期限]**内向**[上诉法院名称]**提起上诉。 主审法官:**[主审法官姓名]** 书记员:**[书记员姓名]** **[制作日期]**

六、结语

法院查封保险裁定书的制作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所述的制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供执行法官和法律工作者参考。通过法院查封保险,可以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债权,维护司法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