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保全措施,旨在确保生效裁判得以执行。关于判决后是否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本文将对这一问题展开详尽分析,阐明判决后财产保全的条件、程序、执行等实务操作要点。判决后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判决后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判决后财产保全的程序
判决后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后,立即执行。
判决后财产保全的执行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发出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其财产的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财产保全错误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解除或者变更财产保全措施。
解除或变更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在下列情形下,应当解除或者变更财产保全措施:
判决后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判决后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结语
判决后申请财产保全,是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通过对判决后财产保全条件、程序、执行、解除或变更等实务操作要点的分析,可以有效保障生效裁判得以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