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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法院查封王哲江
发布时间:2024-05-2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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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法院查封王哲江

一、案情回顾

2022年3月,浏阳法院受理了原告湖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哲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原告向被告借款人民币200万元,约定借期为一年,逾期未还。期间,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遂向浏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相应利息。

二、查封缘由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被告王哲江存在逃避执行的可能。王哲江名下有一处位于浏阳市经开区的房产,但其已多次对外转让股权,企图转移资产。此外,王哲江还涉嫌其他债务纠纷,有转移财产规避债务之嫌。

为防止王哲江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浏阳法院依法对其名下位于浏阳市经开区的房产采取查封措施。查封期间,该房产不得买卖、抵押或出租等处置行为。

三、查封意义

法院对王哲江名下房产的查封,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 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查封被告的财产,可以有效防止其逃避执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维护法律尊严。法院对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3. 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查封措施可以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力,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法律依据

浏阳法院对王哲江名下房产的查封行为,有以下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应当根据需要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足额的财产,并根据执行情况对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予以解除或者变更。

五、后续进展

目前,浏阳法院已对王哲江名下房产完成查封,并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原告的债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依法处理。

六、警示意义

王哲江逃避执行的案例,对其他负有执行义务的当事人具有警示意义。法院对逃避执行的行为将采取严厉措施,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遭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