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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了还有财产保全吗
发布时间:2024-05-2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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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起诉后还有财产保全吗? **一、概念与依据** **1.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诉讼当事人为了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毁损、隐匿财产,从而逃避履行生效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的强制措施。 **2. 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财产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 被申请人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或处分其财产,或者有转移财产嫌疑的; *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将转移财产,从而逃避对损害赔偿责任的。 **二、离婚案件中财产保全的适用** **1. 适用范围** 在离婚诉讼中,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发生争议,且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或有该嫌疑的情况。 **2. 保全财产范围** 可被保全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个人财产(如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存在争议)。 **3. 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的方式主要有: * 冻结银行存款; * 查封不动产; * 扣押动产; * 责令被保全人提供担保。 **三、离婚起诉后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 **1. 起诉成功** 必须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诉讼已受理。 **2. 对方有转移、毁损财产的行为或嫌疑** 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嫌疑。证据可以包括: * 财务账单; * 资产转移记录; * 证人证言。 **3. 其他条件** * 申请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 申请已缴纳保全申请费。 **四、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受理离婚诉讼的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 **2. 审查决定** 法院审查申请书和证据,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3. 执行保全** 法院准予保全后,将发出财产保全裁定,并委托公证机关或司法警察等相关人员执行保全措施。 **五、财产保全的解除和异议** **1. 解除** *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 法院认为保全措施不必要的; * 保全措施执行完毕的。 **2. 异议** 被保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财产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并作出裁定。 **六、注意事项** **1. 保全费用** 申请保全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2. 保全期限** 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 **3. 保全可能带来的影响** 财产保全可能会对被保全人的财产处分权和使用权造成一定影响。 **4. 恶意的保全申请** 申请人恶意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能追究其责任。 **5. 申请财产保全的意义** 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毁损、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