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申请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详细陈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发生的纠纷事实,包括纠纷的起因、经过、现状等相关情节。]
[说明申请人是纠纷中的权利人,被申请人是纠纷中的义务人。]
[分析被申请人逃避履行义务或转移财产的证据或线索。]
[阐述如果不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将会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使申请人的胜诉判决无法执行。]
根据:
[引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2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
申请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以下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保全期限:6个月(或其他期限)。
担保方式:[说明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如提供保证人,或者向法院交纳保证金等。]
其他事项:
[如有其他补充申请事项,可在此处说明。]
申请人签名:
日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