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前的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采取,目的是为了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毁损其财产,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财产保全分为两种类型: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违反财产保全是指在财产保全期间,被申请人擅自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保全的财产,或以其他方式逃避执行的情况。违反财产保全的后果包括:
是否可以起诉违反财产保全的行为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被申请人为自然人,违反财产保全的行为可能构成民事侵权或者犯罪行为:
被申请人违反财产保全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财产权,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申请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被申请人的违反财产保全的行为严重,例如转移大量财产、逃避执行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4条)。此时,申请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如果被申请人为法人,违反财产保全的行为一般只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违反财产保全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财产权,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申请人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收集违反财产保全行为的证据,例如转移财产的凭证、变卖财产的合同等
计算因违反财产保全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明确被告的诉讼主体,如果是法人,应明确具体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民事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得知损害之日起计算
违反财产保全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提起民事诉讼或报案刑事立案。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注意证据收集、损失计算和诉讼时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