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诉前财产保全期限:全面解读**
诉前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原告的债权实现。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是否被法院批准以及保全期限的长短,对原告的利益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如果在保全期满后,原告仍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继续保全,则诉前财产保全将自动终止。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延长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
符合以下条件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延长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
想要申请延长诉前财产保全期限,原告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和提供的证据,决定是否延长保全期限。如果法院驳回了申请人的请求,保全期满后即自动解除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从法院受理申请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则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计算。保全期限届满的当日为期满时间,包括节假日。如果期满日是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 诉前财产保全的范围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被告的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股票等其他财产。但是,对于被告的生活必需品、职业工具等,法院一般不予保全。
2. 诉前财产保全对被告有什么影响?
诉前财产保全对被告的影响主要是限制其对被保全财产的处分权。被告不得擅自转移、隐匿或者处分被保全的财产,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 诉前财产保全是否一定需要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不需要担保,但是提供担保可以加快保全的效率。如果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 诉前财产保全如何解除?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解除:
在原告提起诉讼后,诉前财产保全的效力自动解除。如果原告未在保全期限内提起诉讼,则保全措施将自动解除。
诉前财产保全期限是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保护原告的债权。原告应当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合理选择诉前财产保全的时机和方式,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