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一种司法措施,在诉讼中,法院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藏匿、变卖或毁损其财产,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解封是指在案件结束后或保全目的已经达到时,法院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解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案件已审结,且申请人胜诉,或者被申请人已履行生效判决; 申请人撤销对被申请人财产保全的申请;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保证履行生效判决;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申请财产保全解封的程序如下:
申请人向执行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解封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执行法院审查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作出解封裁定; 执行法院作出解封裁定后,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当事人和有关单位执行; 被申请人收到解封裁定后,应当立即履行相关手续,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在以下情形下,法院可以不予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证据不足;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藏匿、变卖或毁损其财产的行为; 被申请人未提供担保,或者担保不足。常见问题解答
Q:财产保全解封需要什么材料?
A:《财产保全解封申请书》,以及案件判决书、执行通知书、被申请人履行动力履行情况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
Q:财产保全解封需要多久?
A:一般情况下,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作出解封裁定,但案件复杂或涉及其他问题,可能会延长。
Q:财产保全解封后,被申请人还能申请再次保全吗?
A: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解封后,被申请人不能再次申请保全。但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藏匿、变卖或毁损其财产的行为,或者发现新证据,法院可以重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Q:财产保全解封后,需要做什么?
A:被申请人收到解封裁定后,应当立即履行相关手续,解除该财产上的保全措施。申请人可以监督被申请人履行,并及时向执行法院反馈执行情况。
Q:财产保全解封后,对申请人有什么影响?
A:财产保全解封后,被申请人的财产重新回到其控制之下,申请人不能再对该财产主张权利。但申请人仍可以继续执行生效判决,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