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旨在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一方当事人通过处分财产而逃避履行法律义务。当当事人对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此时,原定保全期限届满后,如何继续保全财产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即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上诉续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02条规定:"上诉人因上诉而延误履行期限的,可以申请保全被执行人的财产。"该规定为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上诉续保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上诉后,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者处分财产,可以向原审法院或上诉法院申请续保。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上诉续保需满足以下条件:
上诉人已对诉前财产保全裁定提起上诉; 原定保全期限届满; 被执行人有转移、处分财产的危险; 申请续保的财产属于诉讼标的范围。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上诉续保,应当向原审法院或上诉法院提交续保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項:
申请人的诉讼请求、诉讼标的; 申请续保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 被执行人的行为有转移、处分财产危险的情形; li>续保的必要性。法院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审查。如果符合续保条件,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后五日内作出续保裁定。裁定书应当送达当事人。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上诉续保裁定具有法律效力。裁定书送达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定书的要求立即停止处分财产。否则,法院可以根据情况采取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
当事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上诉续保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提出申请。原定保全期限届满前,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续保申请,以免错失续保期限; 提供充分证据。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处分财产的危险,以及续保的必要性,如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记录、处分财产的合同等; 注意财产范围。申请续保的财产应当属于诉讼标的范围,否则法院不会予以续保。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上诉续保裁定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在以下情形下,续保裁定应当予以解除:
上诉人撤回上诉的; 法院对上诉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上诉的; li>诉讼终结的; 有权申请执行的人申请解除保全的; 受保全财产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职权或者依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解除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上诉续保裁定,并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违反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上诉续保裁定,转移、处分财产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上诉续保制度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司法保障机制。当事人在上诉期间,可以通过申请续保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处分财产,确保诉讼标的物的安全。在申请续保时,当事人应当注意及时提出申请、提供充分证据、注意财产范围等事项。同时,法院在处理续保申请时也应当严格审查,保障续保制度的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