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是指担保人(或主债务人)为取得债权人对主债的担保而向其提供的一种抵押、质押等担保手段。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和担保人担保相关债务履行的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反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指在反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债务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相应款项的权利。
### 二、法定案由
我国法律对反担保人追偿的案由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反担保人已代为履行债务,并就相关债权向债权人取得追偿权后。**
**2、反担保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已代为清偿债务,并据有向担保人追偿的约定或法律规定。**
**3、反担保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已向担保人清偿相关债务,并据有向担保人追偿的约定或法律规定。**
**4、反担保人在担保人履行到期债务后,已向担保人清偿相关债务,并据有向担保人追偿的约定或法律规定。**
### 三、约定案由
除法定案由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约定扩大或缩小反担保人的追偿范围。常见的约定案由包括:
**1、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义务或向债权人返还抵押物、质物后,对债务人未履行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约定。**
**2、债务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未能及时足额还款,反担保人有权以贷款担保物的变价所得优先向债权人受偿,并对债务人剩余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
**3、反担保人有权对债务人所持有的其名下房屋或其他财产进行抵押、质押,以保障其追偿权的约定。**
### 四、追偿主体的确认
反担保人追偿的主体为:
**1、债务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反担保人已代为履行债务的。
**2、担保人:**在反担保人已代为履行债务后的情形下,担保人有义务向反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的。
### 五、追偿的条件
反担保人提起追偿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反担保人与债务人、担保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反担保合同。**
**2、反担保人已实际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或清偿了相关债务。**
**3、债权人已向反担保人出具了追偿证明或其他有力的证据。**
### 六、追偿金额的确定
反担保人的追偿金额包括:
**1、已代为清偿的本金和利息**
**2、为代为履约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约定或法律允许的罚息**
### 七、追偿时效
反担保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反担保人代为履行债务或清偿相关债务之日起计算。
### 八、注意事项
**1、区分保证与反担保:**反担保的本质是担保人的担保,反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存在主债务关系。而保证是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目的是保证主债务的履行。
**2、注重合同约定:**当事人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反担保人的追偿范围、追偿方式、追偿期限等事项,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及时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应在追偿时效内及时行使追偿权,以免超过时效而丧失追偿权。
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反担保人追偿的案由、条件、程序等方面都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在实践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妥善处理反担保人追偿事宜,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