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中,很多劳动者担心仲裁期间用人单位转移财产,影响裁决结果执行。此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财产保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么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该如何操作?
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限制处分的临时性措施,确保判决生效后能够得到实际执行。
劳动仲裁财产保全,就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对用人单位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确保裁决结果能够实际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仲裁请求可能实现,但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此外,在实践中,申请劳动仲裁财产保全还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申请人提出保全申请,一般应在提交仲裁申请或者答辩书时提出,最迟不应晚于仲裁庭首次开庭前; 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担保; 申请人应提供用人单位有可能转移、隐匿财产的相关证据。劳动仲裁财产保全的流程可以概括为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审查决定、执行保全几个步骤。具体如下:
准备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财产保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仲裁申请书或者答辩书;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能够证明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隐匿财产的证据材料;担保书及担保财产权属证明。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查决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符合条件,仲裁委员会会作出财产保全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执行保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财产保全决定后,会向相关机构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由相关机构协助执行保全措施。具体执行机构包括人民法院、公安机关、银行、房管部门等。在申请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时,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把握: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担保,担保一般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国债、房产等。担保的价值一般不低于保全标的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隐匿财产。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行为的证据、被申请人经营不善的证据、被申请人逃匿的证据等。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具体明确的保全请求,包括保全的财产类型、数量、金额等。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以证明申请保全的必要性。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在提交仲裁申请时,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于是同时申请劳动仲裁财产保全。劳动者提供了用人单位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公司资产清单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劳动者的财产保全申请,并向人民法院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冻结了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确保了劳动者仲裁请求能够实际执行。
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有可能转移、隐匿财产,可以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担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依法作出财产保全的决定,并通知相关机构协助执行。通过劳动仲裁财产保全,可以有效保障劳动者仲裁裁决结果的实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