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它可以有效保障胜诉判决的执行,避免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况发生。当债权人担心债务人转移或隐匿财产,影响债务履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那么,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书又该如何撰写呢?下面将详细介绍财产保全的相关知识,并提供一份申请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自己主动提出,对民事争议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或者证据,采取限制处分或变卖、转移等临时措施,从而保障该争议终局判决能够顺利执行的一项法律制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两种。
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限制处分或变卖、转移的措施,以保证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诉前保全:是指在起诉前,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临时保护措施,以防止当事人隐匿、转移财产,确保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申请财产保全需满足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被保全人; 有具体的保全财产; 有明确、具体的保全请求; 有证据证明被保全人的财产转移或隐匿行为,或可能导致人民法院将作出的判决无法执行; 没有其他较为有效的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和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向被保全人发出《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下列情况下,会解除保全措施: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解除保全的。申请人:
王某某,男,汉族,1990年1月10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路某某号,联系方式:xxxxxxxx。
被申请人:
张某某,男,汉族,1985年5月5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某路某某号,联系方式:xxxxxxxx。
申请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张某某名下的以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冻结其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申请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2年1月1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1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月1日止。合同还约定了违约责任,被申请人应于2023年1月1日前偿还全部借款及利息。但至今被申请人仍未偿还借款,已构成违约。
因被申请人目前正准备出国,且有转移财产的嫌疑,为保障申请人的债权,特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张某某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造成的损失责任。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王某某
时间:
2023年8月1日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申请人可以通过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的方式,保障将来的胜诉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在此提供了一份范文,供大家在实际操作时参考。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申请人应谨慎行使该权利,避免因不当保全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