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司法实践中一项重要而常见的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生效裁判能够得到实际执行,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财产保全的关键在于准确掌握被保全人的财产情况,这就需要在申请保全时同步开展现场考察。那么,财产保全现场考察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财产保全现场考察是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为查明被保全人的财产情况,由执行人员或委托协助执行的人员,到被保全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进行的调查、取证等活动。
通过现场考察,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被保全人的财产状况,准确掌握财产性质、数量、所在地等关键信息,确保保全措施精准有效,为后续执行工作打下基础。同时,现场考察也是人民法院核实被保全人财产申报真伪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防止被保全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核实被保全人的身份信息,包括被保全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确保申请保全的对象准确无误。
财产情况调查是现场考察的核心内容。执行人员应详细调查被保全人财产的具体情况,包括:
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需要调查其权属状况、面积、位置、价值等。 动产。如车辆、贵重物品等,需要调查其权属状况、数量、价值等。 银行存款。需要调查被保全人在各银行的存款账户情况、存款数额等。 投资。如股票、债券、基金等,需要调查被保全人的投资情况、收益情况等。 其他财产。如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需要调查其权属状况、价值等。在调查过程中,执行人员应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包括:
被保全人身份信息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存款凭证等。 其他证据。如能够证明财产状况的合同、票据、账簿等。执行人员应将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登记、编号,并及时制作现场笔录,由在场人员签字确认。
执行人员在现场考察时,应询问被保全人或相关知情人员,以了解被保全人的财产状况、来源、去向等情况。询问调查应遵守法律规定,尊重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制作询问笔录。
现场考察结束后,执行人员应及时整理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并结合调查情况,制作详细的现场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被保全人基本情况、财产情况、调查取证情况、询问情况等内容,并提出保全建议。
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例。甲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乙欠款人民币100万元。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立即开展了财产保全现场考察工作。
执行人员首先核实了乙的身份信息,并对其进行了询问。乙承认欠款事实,并表示其名下有位于某小区的房屋一套,价值约200万元;车辆两辆,价值约50万元;在某银行有存款30万元。执行人员随后到该小区现场调查,核实了房屋的权属状况,并到房屋管理部门调取了房屋登记资料。同时,执行人员到车管所查询了乙名下车辆的登记信息,并到银行调取了乙的存款记录。
通过现场考察,人民法院全面掌握了乙的财产情况,并及时作出裁定,对乙的房屋和存款进行了冻结保全。最终,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了100万元欠款,保障了甲的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现场考察是人民法院确保保全措施精准有效的重要手段。通过对被保全人身份信息的核实、财产情况的详细调查、现场取证和询问调查,人民法院能够准确掌握被保全人的财产状况,为后续执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现场考察也是防止被保全人转移、隐匿财产的重要举措,对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