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当纠纷升级到诉讼阶段,甚至进入申诉程序,财产保全就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简单来说,财产保全就像给你的财产上了一把“安全锁”,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财产,从而保证判决生效后能够顺利执行。那么,在申诉期间,我们是否还能申请财产保全呢?这是一个很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申诉期间是否能申请保全”这一主题,从法律规定、实务操作、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法律工具。
财产保全,也称为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依照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查封: 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动产或者不动产贴上封条,禁止被查封人转移、变卖、抵押等处分行为。例如,查封一辆汽车。 扣押: 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动产转移到法院或者指定地点,由法院或者指定机构保管。例如,扣押一批货物。 冻结: 指人民法院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禁止被冻结人在其账户上进行取款、转账等操作。例如,冻结银行存款。目的: 财产保全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确保将来胜诉判决能够顺利执行。
答案是:在一定条件下,申诉期间仍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这并非绝对,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相关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应当限于诉讼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保全财产的范围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数额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的条件、程序、解除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关键点在于: 上述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在申诉期间申请财产保全。这意味着,如果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即使案件处于申诉阶段,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但是,法院是否支持,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
申诉期间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存在诉讼请求: 即使案件进入申诉程序,仍然存在着未决的诉讼请求。需要有明确的请求对象和请求内容。
示例: 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又被二审法院驳回,继续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即使案件进入再审(申诉)程序,该公司仍然存在要求对方支付货款的诉讼请求。存在执行风险: 必须存在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的风险。这是财产保全的核心条件。
示例: 在上述案例中,如果该公司发现对方当事人正在转移财产、变卖资产,可能导致将来即使再审胜诉也无法执行,那么就存在执行风险。提供担保: 一般情况下,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以避免因保全错误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
示例: 该公司可以向法院提供银行保函或者其他财产作为担保,以保证如果保全错误,能够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担保金额通常与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相当。符合管辖规定: 申请保全的法院必须对案件具有管辖权。通常情况下,由作出原判决的法院或者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准备申请材料: 包括财产保全申请书、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诉讼材料(一审、二审判决书、申诉材料)、财产线索、担保材料等。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保全的财产范围、保全的数额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 通常是作出原判决的法院或者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
法院审查: 法院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
提供担保: 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担保,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院裁定: 如果法院认为符合条件,会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执行。
执行保全: 法院会根据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
案例一:
A公司与B公司存在购销合同纠纷,一审法院判决B公司支付A公司货款100万元。B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A公司发现B公司正在转移公司财产,于是向一审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B公司银行账户100万元。A公司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B公司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并提供了银行保函作为担保。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裁定冻结了B公司的银行账户。即使后来B公司上诉失败,A公司也能够顺利执行判决。
案例二:
C个人与D个人存在借贷纠纷,一审法院判决D个人偿还C个人借款50万元。D个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C个人在二审期间,听说D个人准备出国,并变卖了房产,于是向一审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D个人的车辆。C个人没有提供任何担保,法院也认为C个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D个人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因此驳回了C个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最终D个人二审胜诉,C个人未能成功保全财产。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并提供有效的担保,是成功申请财产保全的关键。
如果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被保全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除保全:
提供反担保: 被保全人可以向法院提供与被保全财产价值相当的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例如,提供银行保函、其他财产等。
申请复议: 如果对法院的保全裁定不服,可以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请复议。
案件审理结束: 如果案件最终被判决驳回对方诉讼请求,或者对方撤诉,法院会解除保全。
总之,在申诉期间,能否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执行风险、是否能够提供担保、是否符合管辖规定等。 建议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