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进行工程合作时,履约保函是一种常见的担保形式。它被用来保证参与工程的各方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其义务。以下是南京市工程履约保函的基本格式和要求:
保函的标题应该清晰明了,包含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编号和日期等重要信息。
保函的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保函需要由参与工程的各方共同签署。签署者应包括甲方、乙方和保函担保人。保函担保人可以是银行或保险公司等具备担保资质的机构。
保函的生效时间应在签署后立即生效,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持续有效。一般情况下,保函的有效期与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相一致。
保函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签署保函时同时支付给保函担保人。
任何参与工程的各方都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出变更或解除保函的请求。变更或解除保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过所有签署者的同意。
工程完工后,保函应在结算完成后无条件归还给乙方。归还保函时,甲方应确保保函担保人已收到全部应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