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一种常用的金融工具,用于确保合同双方履行合约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到底由谁来出具履约保函成为了一个争议点。本文将探讨履约保函应该由哪一方承担。
从合约履约方的角度看,他们通常会希望对方提供履约保函。这样可以增加对方履约的保障,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此外,如果对方出具履约保函,也表明对方有足够的资信和实力来承担合约责任,这无疑增加了合作的信心。
然而,从履约保函的出具方的角度来看,他们可能会认为履约保函的出具是一种风险承担。他们需要承担额外的费用,并且需要通过决策层进行审批。如果合作方没有明确的还款计划或可靠的偿还能力,那么出具履约保函就会变得更加困难。
在这个问题上,一些中立的第三方机构给出了建议。他们认为履约保函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并根据合同金额和风险来确定比例。例如,如果合同金额较小且风险较低,可以由买方或卖方承担全部的履约保函费用;如果合同金额较大或风险较高,双方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某公司A与B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金额为100万元。有关条款规定,B应在合同生效前提供一份由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然而,在实际操作中,A认为B应该承担全部履约保函费用,而B则主张双方共同承担。
综上所述,履约保函是确保合同履约的重要工具。对于履约保函的出具方来说,他们需要权衡风险和成本,决定是否提供履约保函。对于合同履约方来说,他们应该要求对方提供履约保函以确保自身利益的安全。最终,双方可以在谈判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履约保函的承担方,找到一个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