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支付保函范本
一、受托人:_______(保函受益人名称)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二、委托人:_______(委托人名称)
地址: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三、保证担保方:_______(保证担保方名称)
地址: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
四、履约保证金对象: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工程支付合同之履约保证金。
五、保证担保期限:从本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并经过受托人验收且未发生争议的日起止。
六、保证担保金额:_______(具体金额)人民币。
七、保证担保方式:_______(保证担保方式,如保证书、银行担保函等)
八、履约保证金提取条件:若委托人完全履行与受托人签订的工程支付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已经经受托人验收合格,则受托人有权向保证担保方提出提取履约保证金的要求。(保证担保方向受托人提供保函)
九、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1. 若委托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或违约未支付工程款项,保证担保方有义务在受托人提出要求后,将保证担保金额支付给受托人,以保障工程进展和受托人的合法权益;
2. 如受托人经合法渠道在委托人未支付工程款项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并给予委托人适当的违约损失赔偿,保证担保方有权根据受托人的要求将保证担保金额支付给受托人;
3. 在履约保证金未被提取之前,保证担保方有权向委托人追收受托人提供的进度款、尾款等未支付金额。
十、保证担保责任免除:在委托人已经支付全部合同款项的情况下,若受托人因自身原因或合同约定未按时完成工程,保证担保方不对此负有保证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本保函的解释与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保函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约完毕并经过受托人验收且未发生争议的日。保证担保方在保函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撤销保函。
十三、本保函一式两份,委托人和保证担保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 日期:_______
保证担保方(盖章):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