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投标人为了竞争公开招标项目而向招标人提供的一种担保文件,通常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其作用是确保投标人在中标后能够履行合同,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山东省招标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是山东省政府为了加强招标投标工作,规范保证金管理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根据该办法,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
根据山东省招标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的细则规定,山东投标保函可分为两种类型:连带责任保函和单独责任保函。
连带责任保函是由开立保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与投标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果投标人未能完成合同义务,招标人可以直接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索赔。
单独责任保函是由开立保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独自承担责任,如果投标人未能完成合同义务,招标人只能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索赔,而不能向投标人索赔。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一般来说,招标文件中会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投标人可根据要求向对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投标保函。
山东省招标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保函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日期之后15个工作日。超过有效期限的保函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保函仅用于保证投标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保函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注意保持书面记录,以确保权益。
山东投标保函规定是招标投标工作中重要的一环,合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既能够保障投招双方权益,也有助于公平竞争、推动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