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领域中,投标保函是一种常见的招投标文件。它作为投标人向业主提供的一种金融担保方式,确保投标人履行其在招标文件中承诺的责任与义务。然而,有关投标保函是否需要加盖公章的问题,却一直以来备受争议。
一些人认为,将投标保函加盖公章可以提高其合法性和可信度。公章作为法律上认可的证明方式,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让业主更加放心。此外,加盖公章还可以有效防止伪造、篡改等风险,保护投标人的利益。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担保合同、保证书等应当由担保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虽然该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投标保函需不需要加盖公章,但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及司法实践,大部分律师普遍认为在保证其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方面,加盖公章是必要的。
过去投标保函需要加盖公章已经成为市场上的惯例。这种惯例在招投标中被广泛应用,因此,很多业主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对加盖公章持有一定的预期。不加盖公章的投标保函则可能会引发一些疑虑与争议,并且可能失去竞争优势。
尽管加盖公章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某些地区、某些行业或某些业主可能对加盖公章并没有强制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可以通过与业主充分沟通,了解其具体需求,决定是否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并未明确要求投标保函必须加盖公章,但加盖公章在提高合法性、可信度以及符合市场惯例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投标人来说,遵循市场规则与法律精神,加盖公章可提高投标保函的有效性与可执行性,获得更多商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