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XX公司:
根据双方签订的《工程履约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确保合同项下工程的顺利完成,我方愿意作为担保人,为贵公司提供工程履约担保服务。特此发出本函,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履约义务的履行,我方同意按照以下条件承担工程履约担保责任:
1. 我方将在担保期限内,对贵公司在合同项下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竣工时间和付款等事项;
2. 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即XXXXX元人民币;
3. 如果贵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延误工期或其他损失时,我方愿意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的赔付责任;
4. 在发生担保责任时,我方将及时履行赔偿义务,贵公司可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向我方提出赔付申请,我方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支付相应赔付金额;
5. 本担保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解除履约担保责任;
6.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工程,导致我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担保责任,但贵公司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
请贵公司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在工程履约过程中积极配合我方的审查、监督和管理工作。如有任何需要与我方沟通的事项,请及时联系我方,并且确保在申请执行担保责任时提供相关材料。
衷心祝愿我们能够携手合作,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