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债权人”)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债务人”)
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鉴于:
1. 债务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与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
2. 债务人为保证债权人的借款得到及时偿还,需要提供担保。
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担保范围
1. 公司同意以其名义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保证债权人能够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获得债务人应付的偿还款项。
2. 对于因债务人未按时偿还借款而产生的违约金、罚息等费用,公司也同样承担连带责任。
3. 本担保协议的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内。
第二条 担保方式
1. 公司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即在债权人要求的条件下,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公司同意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将其现有的、无任何法律限制的资金提供给债权人以偿还债务人的借款本息。
第三条 担保的保证措施
1. 公司为了保证债权人能够及时获得其应得的借款本息,同意提供相应的质押担保。具体担保的资产及数量、性质将另行达成协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2. 如债权人要求,公司应按照约定时间将担保资产及所有权证明等相关文件提供给债权人,以确保担保的效力和可执行性。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债务人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或其他违约情况发生,债权人有权向公司提出追究责任,并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2. 公司违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违约金、利息损失等。
3. 公司一旦接到债权人的书面通知要求履行连带保证责任时,请公司立即履行清偿义务,确保债权人能够按时收回借款本息。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担保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则
1. 本担保协议自双方合意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各方同意本担保协议以电子方式产生并保存,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