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约担保函文本
尊敬的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们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担保方。为了确保您的利益和项目的顺利进行,我们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履约担保服务。
根据与您签订的相关协议,为保证您的权益,特发此担保函,并承诺按如下条款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第一条:范围
本担保函适用于受益人在本项目中,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或其他相关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项下的支付义务的履约担保。
第二条:担保期限
本担保责任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至受益人完成履约并经确认后终止。
第三条:担保金额
根据实际支付情况以及合同约定,本担保的最高责任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s(大写:%s),具体金额以合同为准。
第四条:支付方式
在受益人提出书面申请后,担保方须在%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担保金额。受益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银行账号信息。
第五条:索赔及履约之争议解决
对于因受益人违反合同义务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索赔请求,担保方有权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因履约纠纷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六条:其他事项
本担保函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解决,并作为本担保的补充条款。
本担保函自受益人签收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谢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竭诚服务,保障您的权益!
请接受我们最诚挚的问候!
此致
担保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