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奇隆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XX法院:
我是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吴奇隆,以下就我与原告刘诗诗离婚财产问题向贵庭提出保全申请。
一、申请理由:
我与原告刘诗诗于2015年6月结婚,经过多次沟通,我们共同决定离婚。然而,在离婚过程中,针对我们的共同财产,原告刘诗诗存在侵占、转移、隐匿的行为,且有可能将共同财产转移到国外。为了保护我在离婚后的合法权益,我特此向贵庭申请财产保全。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事项:
1.冻结原告刘诗诗在国内的银行账户及其他金融机构账户,并禁止其进行大额转账、划款等操作。
2.冻结原告刘诗诗名下的房产,并在其名下的房产上进行查封,以防止其变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
3.禁止原告刘诗诗将共同财产转移到国外,并对其出境进行限制和查封。
4.对原告刘诗诗的其他财产进行查封和限制,以维护我的权益。
三、相关证据:
1. 提供我与原告刘诗诗的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我们的婚姻关系的材料。
2. 提供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银行流水、房产证等。
四、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侵占他方的财产,或者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赌博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我方的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或者将受到实际损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五、申请人:吴奇隆
申请日期:20XX年X月X日
联系方式: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