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措施,以保障执行行为的顺利进行,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等。那么财产保全会扣一般账户吗?这是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
一般账户是指个人或企业用于日常经济活动的账户,包括工资、生活费、经营收入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保全主要依靠执行法院的决定,执行法院会决定采取何种措施,如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很显然,一般账户并不属于执行法院的保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的存款由开户银行冻结后,由被执行人申请支付、改变用途或者解冻。而被冻结的存款只有在被执行人提出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担保措施后,执行法院才会解冻。因此,即使执行法院使用财产保全措施,也不能直接扣押或查封一般账户。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的一般账户内存有超过法定限额的存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有权冻结相应数额的存款。对于个人来说,法定限额一般为个人存款十万元以下;对于企业来说,法定限额一般为企业存款一百万元以下。超过限额的存款,在执行法院的决定下,是有可能被冻结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账户也可能被执行法院扣押。但是,扣押一般账户是需要执行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并且确实存在必要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因此,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并不会扣押一般账户。
总而言之,财产保全并不会直接扣押一般账户。财产保全主要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来实现保全措施,执行法院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会扣押一般账户。因此,一般账户内的存款相对比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