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程序是指在诉讼期间对被诉财产采取一定措施,以防止被诉财产被转移、隐藏或损毁,保证在诉讼胜诉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生效判决、裁定。
财产保全程序通常分为申请保全、受理和决定、执行、终结等阶段。
首先,申请保全阶段。当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有被转移、隐藏或损坏的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保全应提交具体的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其次,受理和决定阶段。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出是否同意采取保全措施的决定。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将向被申请人发出保全通知书,并要求执行保全措施。
然后,执行阶段。被申请人接到保全通知书后,应当按照法院的要求执行保全措施。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保全义务,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最后,终结阶段。当诉讼终结后,根据判决、裁定的内容,执行法院将根据需要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程序的目的在于维护申请人的权益,保障执行判决的顺利进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有可能出现滥用财产保全权的情况。因此,法院在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时,应该权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同时,也要避免对被申请人的不必要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