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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可以保全对方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4-03-07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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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可以保全对方财产吗

离婚是夫妻关系解除的手续,离婚后对财产的分割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在离婚过程中,一方是否可以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呢?本篇文章将从法律角度分析该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申请人通常会请求法院保全对方财产,主要目的是防止对方恶意转移、隐匿、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申请可以保全对方财产。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50条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分割协议书或者裁定终结共同财产所有权。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规定:“一方有正当事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查封对方境内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意味着离婚案件中,一方可以根据正当事由申请查封对方境内财产,以保全共同财产。

其次,对于对方以转让、隐匿财产等方式企图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我国法院也会予以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规定:“一方恶意转移、隐匿、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受害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这意味着,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查封对方的财产,防止其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中,申请人必须具备正当事由,即对方存在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行为,才能申请保全对方财产。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行为,否则法院可能无法支持申请。

综上所述,离婚申请可以保全对方财产。一方可以根据正当事由申请查封对方境内财产,以防止共同财产的损失。同时,如果对方恶意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受害方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当然,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行为,才能使保全申请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