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反担保协议范本
本投标保函反担保协议(下称“本协议”)由甲方(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下同)与乙方(投标保函的发出机构,下同)共同签署,确认双方在投标保函事项上的权益和责任。
一、反担保安排
1. 受到投标保函担保的标的物(下称“标的物”)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将由乙方来保证。乙方承诺,在标的物被确定后,将会采取一切必要和合理的措施,以确保标的物不会被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抵押、保证或转让。
2. 若标的物出现任何被抵押、保证或转让的情况,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材料,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解决。
二、违约责任
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导致甲方遭受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或损害,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甲方有权在遭受损失或损害后,向乙方提出索赔请求,并将索赔金额与投标保函的金额进行抵扣。若乙方无法立即偿还索赔金额,甲方有权自行追回损失,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追偿费用。
三、争议解决
1. 本协议中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若协议的任何条款违反适用的法律或法规,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投标保函的有效期间内持续有效。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的书面同意。
3. 本协议的任何放弃或修改必须经双方的书面同意。
4. 本协议的一切通知和通讯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过挂号信或快递邮寄至对方指定的地址。
上述为甲方和乙方在投标保函反担保事项上的权益和责任,双方应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甲方:
签名:
日期:
乙方: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