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往往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防止对方转移、隐藏、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离婚保全担保函是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履行法院判决的文书。
离婚保全担保函是担保人向债权人做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债务人未履行法院判决,担保人负有赔偿责任。担保函的具体内容和效力应当在担保函中明确约定。
离婚保全担保函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担保人:**
**债权人:**
离婚保全担保函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离婚保全担保函的办理程序如下:
办理离婚保全担保函时,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离婚保全担保函** 担保人: 姓名: 住所: 联系方式: 债权人: 姓名: 住所: 联系方式: 一、担保标的物: 债务人姓名: 债务人住所: 债务金额: 二、担保范围: 保证债务人在法院离婚判决中应承担的全部债务。 三、担保期间: 自法院裁定保全之日起至法院判决执行完毕之日止。 四、违约责任: 如果债务人未按判决履行债务,担保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其他约定: 1. 本担保函一经签署生效,对担保人和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2. 本担保函如有未尽事宜,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解决。 **担保人签字:** **日期:**